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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“三献”列入《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
作者:管理员 来源: 日期:2022/5/5 11:11:30 人气:236

近日,随州市将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、人体器官(组织)、遗体等红十字人道救助行为列入《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成为政府倡导的文明行为。

《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,其第十八条将“无偿献血和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、人体器官(组织)、遗体”,作为“鼓励公民弘扬社会正气,传承优秀文化”的七条倡导行为之一。

近年来,随州市红十字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持续推动“三献”(无偿献血、造血干细胞捐献、人体器官捐献)工作,弘扬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,引导和促进公民参与文明行为。

2021年,全市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,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知识普及,全年无偿献血9.58吨;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动员,提高招募入库质量,全年造血干细胞资料入库290人份;贯彻落实《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》,举办人体器官捐献培训,人体器官捐献主题宣传活动,全年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1100人,实现人体器官捐献8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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